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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

2020-01-11 18:563110
 一、强制性减排措施
 
1.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,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。
 
2.停止室外建筑拆除、喷涂、粉刷、切割、护坡喷浆作业。
 
3.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、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,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(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、回填、场内倒运、掺拌石灰、混凝土剔凿等作业,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)。
 
4.未安装密闭装置的煤炭、建筑垃圾、渣土、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。
 
5.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、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,所有水泥粉磨站、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、运行;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,严格落实封闭、苫盖等降尘措施,并增加洒水降尘频次。
 
6.各区应采取科学措施,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,对辖区内主要道路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,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。
 
二、健康防护指引
 
1.提醒儿童、老年人和心脏病、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,停止户外运动,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。
 
2.中小学、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。
 
3.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。
 
三、建议性措施
 
1.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,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。
 
2.加强公交运力保障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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