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,吕梁市同宇路桥有限公司于(略)对新建7.5万吨/年沥青混凝土和10万吨/年水泥稳定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,公示期限为20个工作日。
联系人:刘建珍 联系电话:(略)-3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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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,吕梁市同宇路桥有限公司于(略)对新建7.5万吨/年沥青混凝土和10万吨/年水泥稳定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,公示期限为20个工作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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