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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大中标!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中标公告

   2021-03-17 433
导读

3月17日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-中标公告。中国光大环境(集团)有限公司中标陵水县垃

 3月17日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-中标公告。中国光大环境(集团)有限公司中标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,中标金额为3439.11万元。
 
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-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-中标公告
 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 
项目编号 YHZB2020--035
 
二、项目名称
 
项目名称 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
 
三、中标信息:
 
中标供应商名称:中国光大环境(集团)有限公司 
 
中标金额(万元):3439.11
 
中标供应商地址:香港金钟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2703室
 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 
中标标的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数量、单价、服务要求
 
中标标的名称: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
 
规格型号:/
 
数量:/
 
单价:/
 
服务要求:/
 
五、评审专家
 
评审专家名单:尤春菊、欧丽娜、公维伟、雷俭、徐少杰、张天柱、吴丽
 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
 
收费标准:参考海南省物价局《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琼价费管【2011】225号)计取
 
收费金额(万元):10.97
 
七、公告期限
 
公告期限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 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 
其他补充事宜:无
 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 
项目联系人:张工 
 
项目联系电话:0898-83306688
 
采购单位名称: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 
 
采购单位联系方式:0898-83306688
 
采购单位地址:陵水县新丰路37号综合行政执法局
 
代理机构名称:海南远恒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 
 
代理机构联系方式:0898-65343315
 
代理机构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42号万福大厦1501室
 
十、附件
 
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 预中标结果公示 
 
项目概况 
 
1、项目名称: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 
 
2、项目编号:YHZB2020--035
 
3、采购人: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 
 
4、采购预算:3494.69万元,投标报价分基础单价和阶梯单价,其中基础单价(初始单价)最高限价433.00 元/吨(含税价),阶梯单价(初始单价)最高限价125.78 元/吨(含税价)。
 
5、资金来源:企业资金(PPP项目) 
 
6、特许经营期:28年(含建设期和运营期),其中建设期预计6个月,运营期27年6个月。 
 
7、采购方式:单一来源 本项目于2021年3月16日在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,开展开标、评标活动。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,确定单一来源供应商:中国光大环境(集团)有限公司。 采购人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3月16日下午15:30在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号开标室依法组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,谈判小组秉承公平公正、廉洁自律的原则,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和谈判人递交的响应文件,与谈判人进行谈判。谈判内容包括、拟投入的、价格等。谈判人就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给予答复,并承诺。响应文件报价清单中未列报价的项目均包含在总价中,经过双方谈判,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中国光大环境(集团)有限公司就《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》的内容调整达成一致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确定中国光大环境(集团)有限公司为预中标社会资本。
 
采购人
 
采购人: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
 
办公地址:陵水县新丰路37号综合行政执法局
 
联系人:张工
 
联系电话:0898-83306688 
 
采购代理机构
 
采购代理机构:海南远恒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
 
办公地址:海口市白龙南路42号万福大厦1501室
 
联系人:杨工
 
联系电话:0898-65343315
 
预中标社会资本方
 
社会资本方名称:中国光大环境(集团)有限公司
 
社会资本方地址:香港金钟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2703室
 
社会资本方法人代表:王天义
 
中标标的名称: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PPP项目
 
中标标的金额:34391100.00元;基础单价:431元/吨,阶梯单价:125.78元/吨。
 
评审小组成员: 尤春菊、欧丽娜、公维伟、雷俭、徐少杰、张天柱、吴丽;
 
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: 张宏杰、梁国栋、陈彦、曹惠娟、周春鸿、钟羚、曹惠娟、王招景、尤春菊、张天柱、刘朝刚。
 
公示期限
 
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上述预成交结果存在疑问,可向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质疑。质疑时需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(法人代表签字、加盖单位公章),并附相关证据材料。
 
(文/小编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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